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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▥ 纽约日记(总第50篇)
 
  6月1日 晴转阴
 
 
  我妈去世七年了。这七年里,我经常想起她。
 
  最近我的想法突然有一个闪念:也幸亏她去世了。
 
  幸亏她去世了,不然我们估计免不了争吵吧,而且多半不会为了豆浆甜咸、粽子荤素这样原则性的大事,可能会为了美国到底安不安全、上街游行到底是好还是坏。
 
  在生死面前,对我们母女关系而言,这都是不值得的事。
 
  我妈关心我。二十年前我从上海搬到广州工作,我妈马上一个电话打过来,说她听说广州很乱,街头有人拿着艾滋病的毒针见人就打,太危险。我妈住在哈尔滨,当时她还没去过广州,她对于广州这个城市的所有了解,都来自报纸和电视。我妈文化不低,钢琴弹得不错,手风琴和二胡都拉得好,她唯一的弱点,可能是太过在乎她孩子的安全,导致对所有问题都一叶障目。
 
  我当时年轻,说话比现在还不招人待见。当年初到广州,妈妈好意打来电话,我竟没等她说完话、没等她“数落”完广州的混乱和罪恶,就打断她说:妈,大街上打毒针是件小概率的事,不是我一上街就能遇到的;其次,这件事能报道出来让全国人民,包括你,都知道,也正说明了广州的开放和自由,这是好事;世界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这回事,开放和自由当然有坏的一面,可是大是大非你要明白——如果因为有人街头打毒针就说广州太危险、不值得去那生活,这个逻辑,是把孩子和洗澡水都一起泼掉啊。
 
  我也真是够自以为是,够“刚”。照这个路数,我和我妈就一直怼了下去,只记得我和我妈当时打的那个电话,对白越跑越偏,终于不欢而散。我太过年轻气盛,还是个“吾爱吾娘,吾更爱真理”的死脑筋。
 
  现在我也没改多少。年纪大了以后,更加无意于讨好,还在天远地偏、坚持不懈地讨人嫌。在我妈去世之后,七年之间,我对我们母女之间发生的很多事,也有不少事后的英明和无用的悔恨,但也许本性难移吧,谁让她的女儿天生是“nerd(呆子)”,我还是不会违心地讲好听话。好在苍天不曾饶过谁,我如今也有了女儿,我女儿今年十岁,她拿戳心话一句句噎死我的日子,还很长。
 
  好在我妈已经去世。二十年后的我,不会像二十年前那么顶她了,她现在要是给我打电话,跟我说她听说美国现在很乱、到处都在烧杀抢劫,我一定跟在后面说她说得对,全美国都遭透了,就她闺女是安全的,不仅安全,还每天院子里鸟语花香,吃香喝辣。她老人家说的话都是对的,这个世界就是按照她的愿望,每天哼哧哼哧运行的。
 
 
  顺着我妈说话不难,难的是不能一味敷衍,还得有技术含量。这个要命。以我这个脾气,估计刚开始顺着忍着,半小时以后就原形毕露、故态复萌、变本加厉了。
 
  不能一味敷衍我妈。我应该对我妈说:对,美国很乱,纽约刚刚宣布今晚开始宵禁了,好危险,可是你女儿我一定会把我自己保护得好好的。我住的地方挺安全。你放心吧。
 
  可是我妈会就此放下一颗慈母心吗?二十年前我也是这么安慰她的:妈我在广州住在天河北,是很好的地段。天黑我也不出门。
 
  但“炫富”这招儿对我妈没用,她没来过广州,不知道什么是“天河北”。她拥有的只是无穷或者说“没边儿”的想象,她所获得的信息和经验告诉她,她的女儿在广州只要一出门,就会遇到扎针的、买毒品的、抢包的,广州人的生命安全是基本没有保障的。而她对广州的印象,百分之百都是错的吗?并不是。广州的治安并不好。我当年在五羊新城上班,南方报社的好几个同事都被抢劫过。广州当时还发生过一起举世闻名的案件:有一个外地的大学毕业生孙志刚,走在广州的大街上,因为没带身份证,被带到警局,最后在收容人员救治站被打死了。
2003年4月,南方都市报曝出孙志刚在广州被打死的报道,最终促进了收容制度的废止。
 
  就因为“广州到底是好还是坏”这个事,我和我妈当年经过了多少场面难看的争执。我记得当我抛出一句“这是广州自由和开放的代价”,我妈说的是“治安不好还谈什么自由开放?”,我说“混乱才是一个社会、一个有机体最大的稳定”,我妈就差点儿说我有病,她当时忍了好半天,然后以沉痛的语气告诉我:我不管什么长期和短期,我认为乱就是不好,就是吃眼前亏;如果要乱,让别人乱,别的地方去乱,都别乱到我女儿头上好吗?
 
  二十年后我还被我妈对我实话实说、赤裸裸的爱所打动,也深深感慨于我们中国人在政治上,就只有“只要让我稳定,啥权利不权利的”这点要求,以及凡事爱搭顺风车这点“鸡贼”。
 
  事到如今我更感慨的是,当年我妈劝我的这句话,放在美国各地骚乱四起的今天,好像一个字都不用改,全都可以重复说一遍。
 
 
  我记得当年我给我妈打电话说起孙志刚案,其实也就是闲聊,当时手机话费那么贵,我还跟她发表了一通情绪饱满的长篇演说。万万没想到的是,我妈在我话音刚落的时候,就弱弱地顶了我一句:孙志刚这个人,他毕竟是没带身份证啊,他有错。
 
  我记得我当时因为这句话脑袋“嗡”地一下,我说其他的道理都先不讲,就算他错了,就算他犯了法,就可以这样残忍地打死他吗?
 
  然后我妈就纠结在“他犯了法”。然后我那个月的电话费就打爆了。更不值当的后果,是最后她也没改变我、我也没说服她,我们两个相爱的人,花了不少钱、费了好大力,就光白白伤害了一通对方。
 
  回想起来,“吾更爱真理”的我,作为女儿,还是感到不值当。跟自己的妈争什么呢?难道我们母女之间,隔了南北中国几千里的距离,唯一该说的话不就是“我爱你”吗?
 
  我妈现在要是还活着,我估计她又会把美国想象成民不聊生的水深火热:一出门就火光冲天,华尔街早熔断了,大桥下住满了穷人,总统是弱智,警察就会下跪,纽约市长的女儿都不学好、跑出去抗议还被抓了,火箭还没发射就掉下来了。中国的媒体都是这样报道的。而我为了安慰她,恐怕又得跟个神经病似的跟她“炫富”:你的女儿我,住在美国......的地方,比......美国人都要过得好,美国私人公司的火箭都成功发射上天了,美国已经又开辟了一个后来者只能跟随的新领域了,您老人家就等着跟我哪天移民火星过好日子吧。
 
  我估计连我家邻居漂亮的草坪,我都会拍给我妈看——就是为了让她放心,让她跟她的邻居说,她的女儿过得好。
 
  按照我对我妈的了解,她也仍然还会对美国现在的“暴乱”表示极大的担忧和不满,跟当年质疑孙志刚一样,她也多半还会“质疑”在明州被警察暴力执法致死的黑人佛洛依德,“有人说他是吸毒死的”,“听说这个黑人不学好”。
 
  而以我对我自己的估摸,如果我妈光说“佛洛依德这个黑人不学好”,我可能还能忍住不说“你这是典型的’完美受害人’想法,他吸毒不吸毒,都不该受到这样的暴力执法”,然后打个哈哈把这个话题混过去,可是以我妈的性格,她保不齐会说“黑人多半都不学好”,那我一定忍不住,一定会“纠正”她。
 
  这么一“纠正”,伤感情的话,保不齐就擦枪走火。
 
  我不知道我妈会不会支持川普。她并不关心政治。在她的概念里,她女儿在美国的“好日子”,就是搭顺风车,不要出头,管他谁当总统。奥巴马长得帅,我妈可能喜欢,但如果她意识到黑人的地位提升可能威胁到白人的统治地位,她估计不接受—— 她宁愿她的女儿生活在白人的统治(她认为完全等同于保护)之下,黑人,他们怎么行?
 
  更直接地,我妈会问我:你出国,就是为了让黑人统治你吗?
 
  作为一个资深轴人,我又一定会辩驳她说:如果我不接受黑人的“统治”,难道不就是堵死了华裔自己的道路?认同川普的“白人至上”,对黑人平权不以为然,指望在白人的“领导”之下,得到白人的青睐和认同,获得地位提升,却在黑人身上找虚幻的优越感,这简直是在做梦—— 在白人眼里,如果系统性的偏见不被纠正、种族平等的概念不“一平到底”,亚裔和非裔、西裔,不论深浅,在白人眼里皆为有色,哪有什么本质不同?但凡有色,全部都将遭遇全方位的社会偏见,“有色”之间,又哪有高低之分?以华人为例,就在1964年《民权法案》颁发之前,拒绝雇佣、拒绝租房、拒绝提供公共设施给华人的行为,还是社会上很常见的,甚至对于土生土长的美籍华裔公民,都受到如此的对待。如果没有黑人的平权斗争,如果没有马丁·路德·金取得的历史性的胜利,华人直到今天,连在白人社区花钱买房住的资格都没有。
伟大的马丁·路德·金
 
  这么说下去,我怕我和我妈又会越说越激动,好在现在打电话都不要钱了,不然这个越洋电话,还不得打得我破产。
 
  想着想着,我忽然看到一条刚刚报出来的新闻:“据美国广播公司报道, 周一,乔治·弗洛伊德(George Floyd)的家人下令进行的独立尸检初步结果显示,弗洛伊德的死亡’是由颈部和背部压迫导致血液无法流向大脑而造成的窒息’。”
 
  乔治·弗洛伊德并非死于之前盛传的“吸毒过量”。“吸毒”,这个本来对于这个案件的根本性质并不构成影响的事实,在弗洛伊德遇害后,曾被多少人以“事实反转”的口气报道和强调过。
 
  乔治·弗洛伊德,又引起了我对往事多少的回忆和感慨。荒谬的是,我最大的欣慰,竟然是假如我妈还活着,我们之间又少了一个无谓争执的理由。
 
  我和我妈明明相爱,竟然都爱得这么难。
 
  作者介绍
 
  窦婉茹,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,早期从事证券交易、投资银行工作,后历任《南方都市报》娱乐新闻部主任、新浪网娱乐新闻中心总监,多家媒体专栏作家,现居纽约长岛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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窦婉茹

窦婉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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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系,早期从事证券交易、投资银行工作,后历任《南方都市报》娱乐新闻部主任、新浪网娱乐新闻中心总监,多家媒体专栏作家,现居纽约长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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